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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點:下面這ㄍ案例聽起來不錯,那就不用買傳統保險拉~~錯!錯!錯!問題就在於"保證續保",傳統保險有保證續保,而團險則沒有,即使當下讓客戶使用"更約權"變成個人險,那隔年度勒?保險公司有權不同意繼續承保 ---->問題就出現在這裡囉
使用團險更約權 讓你離職能續保 【記者 蔡靜紋】
不少企業替員工投保團險,大多數人都知道,離職後保單就停效了。不過,很少人知道,離職後還有一種方法可讓自己繼續擁有保障,就是「團險更約權」。
張媽媽最近被醫生診斷罹癌,決定離開工作崗位好好休養。但因為過去沒有投保什麼保險,手上沒醫療險,也沒防癌險,剛被醫生診斷罹癌時,醫療費用還能靠公司投保的團險提供補助;現在,她想再買張健康險來補貼治療費用,卻發現已經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,如果離職,更是連眼前的團險都沒了。
其實,保單示範條款在設計之初,便想如何解決這類衍生問題,並將之設計在保單條款;但因有些方法會增加保險公司經營保單的整體危險成本,通常服務人員不會主動告知保戶,堪稱是保險版的「不能說的秘密」。
以張媽媽的例子來說,可以善用團險保單條款中的「更約權」規定。根據更約權規定,民眾在原公司投保的團險保險契約滿六個月以上,之後若離職而讓失被保險人資格,可於離職起30日內,向原投保團險的保險公司要求更改契約為個人險,不需檢具任何健康證明文件,即不須再行核保。
【2008-01-08/經濟日報/C2版/致富寶典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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